當初加入吉他社跟第一次爬山,都是父母極力反對的。爬山危險、而揹著吉他走唱是那卡西的印象,他們認為:萬般皆下品、唯有讀書高,我將來是要當老師的,好好唸書就好了,彈吉他能當飯吃嗎?
但......是侯文詠說過的嗎?青春自己會找出口,所以,父母對我的所有反對都無效,山照爬,回來了才跟他們報告這有多好玩;吉他照學,而且還到買把吉他給我,以做事都是三分鐘熱度的我來說,學吉他算是認真的。
三個星期除了Do-Re-Me的位置摸熟了之外,也學會了最基本的和弦指法:C-Am-Dm-G7,就開始在宿舍的書桌上邊彈邊唱,室友、同學開始聚集,一。起。唱。。。
學了吉他之後,我在師專的日子多了更多色彩,越來越多同學聚集身旁一起唱歌,無形中給我無限的鼓勵,成就感氾濫讓我忽略了事實上我會的和弦就那幾個,而且彈奏指法也很偷懶,我不耐煩每天練習那些無趣的指法,只想趕快現學現賣,得到掌聲。
所以專二時還真的上台彈唱比賽,唱什麼現在已經忘了,只記得一直聽不到自己唱歌的聲音......
結果沒得獎應該是有打擊到一點自信心,但一想到吉他社那些留著長長指甲的學長們,每天都至少練彈四小時以上,而且常常晚上熄燈後還摸黑躲被窩裡練彈(怕聲音被教官發現),我沒得獎好像也很應當。
不知是本來性格使然、還是國中時那段求學日子造成的副作用,我的師專生涯就是人生以快樂為目的的表現,所以,在師專的五年內,我東學學、西學學,很多都只沾上邊,但吉他卻一直拌著我......
在七零年代那個校園民歌十分盛行的年代,我也時興著自彈自唱,樂在其中!
2013/9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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