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/9/1

私屬小方印

小學就讀朴子國小,那時要到小六學校才會幫我們做牛角私章,可我在小三時就有一顆2公分見方的木頭章,上頭刻著自己的名字。

這顆印章是在我的書法作品落款下方蓋印用的。

剛升上小三時,多了一門書法課,由級任老師陳炳興教。陳老師書法自成一格,每逢節日慶典活動的掛布或精神堡壘完全不假他人之手外,他也常參加國內外書法比賽或參展,屢獲佳績。

記得上完第一節書法課後,我就被老師選上特訓:我們那時週六還得上半天課,週日早上我還得到老師家學書法,在老師家是直接寫在四開宣紙上、有時提腕寫,回家還要被媽逼著練習......

因為愈寫㥐有樣子,班上有關書法的比賽都派我去,後來代表學校的比謇也要我去,有一次我的作品還被老師寄到韓國去比賽,得到秀作的名次

家裡的長輩都很以我的毛筆字為豪,記得有幅作品裱褙後一直掛在奶奶臥房的牆壁上,直到紙都變黃:

月落烏啼霜滿天
江楓漁火對愁眠
姑蘇城外寒山寺
夜半鐘聲到客船

落款時年十歲,其下蓋的就是2公分見方的木章,一幅作品能夠完成、並且有保留的價值,才會留下的印記--令人驕傲的象徵。

但,只我自個兒知道我有多不想寫,小三還正是愛玩的年紀,寫一張宣紙要多久的時間?要不是師命和母命難違......

所以,國小一畢業,我很高興的再也不踫書法了,然,媽偶而會試探性的推銷一下:陳炳興老師去世前說叫你不要放棄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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